本报讯 记者周敏报道:近年来,有关弃婴被遗弃、非法收养、不当收养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和悲剧引起了我市全国人大代表黄炳章的关注。正在北京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黄炳章就此向大会提交建议,呼吁切实保障儿童福利,完善孤儿残童救助体系。
黄炳章告诉记者,我国目前在儿童福利上面的公共财政投入、专门人才培养乃至机制保障,都有不小的“欠账”,这在农村表现尤为突出。以投入而言,权威数据显示,到2010年,我国才基本实现百万人口以上地级城市有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且接纳能力远远不够,地级市以下县区情况更不乐观。从机制上讲,从中央到地方均缺乏儿童福利之专责机构。国家民政部主管儿童福利的只有设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下的一个儿童福利处,3名工作人员,主要的工作对象就是福利院的儿童和孤残儿童,相比于发达国家,可谓势单力薄。据民政部2008年的统计,我国的各类福利机构仅能满足0.7%孤残儿童的抚养需要。民政部2013年3月1日公布,我国目前有专门收养孤儿弃婴的机构800多家,收养人数9394人,而这仅仅是有登记的,相信仍然有为数不少的孤儿弃婴得不到照顾依然流落街头或生活在极恶劣的环境中。
黄炳章认为,儿童福利首先应该体现为政府责任,众多民间爱心人士的救助努力,只能是对政府责任出现缺位时的一种补充。他建议,首先应推动儿童福利的立法,建立强大的国家福利体系。其次,政府应该增加对孤儿收养经费投入,建议每个县区以上的地方政府都必须建设有公办的儿童福利院或儿童救助中心。同时,建立收养人评估制度,形成“政府主管,社会、民间团体为辅、个人领养为补充”的良性机制,使社会上的弃婴残童问题得到妥善的解决,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