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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规划局为市民解答用地报建问题

  科学确定城市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至关重要。本月5日,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做客“行风热线”直播间,就建设用地申请等问题,接受市民的咨询、投诉。

  在当天的节目中,市民谢先生反映:其所在的公司向某村购买了一块土地建设厂房,到市城乡规划局办手续时,该局办事员表示,该公司必须承担一半的道路用地,这是否有依据?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根据《揭阳市城市规划区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或个人须在紧靠城市规划道路的任何一侧使用土地时,应协议承担城市规划道路中心线至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上述土地为城市道路用地,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修建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

  与此类似,市民孙先生来电咨询,他在仙桥买了两处宅基地建房子,没有办理用地手续被国土局处罚,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被告知需要到规划局办理报建手续,到底报建需要哪些手续?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孙先生所反映的情况必须办妥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完成施工之后,该局还会进行现场的验收。如验收通过,即可向房管局办理房产证。

  (编辑:蔡晓惠)

来源:揭阳新闻网   责任编辑:记者 陈启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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