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揭东区公安局森林分局成功侦破一宗因焚烧杂草引起的森林火灾案件。
9月25日下午,揭东区埔田镇老岭村的“鸡笼山”发生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后,市、区林业部门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并组织精干警力开展现场勘查工作,经走访调查和摸底排查,发现揭东区埔田镇老岭村村民徐某有重大嫌疑。办案民警多次前往老岭村做徐某亲属的思想工作,敦促徐某尽快到案。9月30日,在村干部的协助下,办案民警成功规劝徐某投案自首。经查,徐某为种植青姜,违反森林防火规定擅自在林区使用明火焚烧杂草,过失引起森林火灾。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醒市民,每年9月1日至次年4月15日为我省特别森林防火期,在此期间,违反规定在林区和林缘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的,将依法追究责任。王海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