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岱娜 通讯员苏鑫杰)今年来,市工商部门将“维权为民”行动列为全市工商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项重要内容,坚持把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放在首要位置,逐步提升消费纠纷调解水平。据统计,今年来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及消委会成功调解消费投诉259件,较去年同期增长了87.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97万元。
记者了解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3月15日起正式实施。社会舆论普遍对新消法予以极大的关注,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日益增强。下来,市工商部门将着重采取多项有力措施推进消费维权工作。一方面,通过现场咨询会、热线电话、官方微博等多种宣传载体,加大新消法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消费者进一步了解消费维权相关法定程序。同时,加强消费投诉调解工作,全力推动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运作水平。另一方面,推行行政约谈告诫制度,今后,将在定期公布消费投诉举报情况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消费纠纷较为集中的行业和企业,及时实施行政约谈告诫,督促经营者诚信经营、依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此外,建立健全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尽可能通过调解疏导化解消费纠纷,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