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和督办工作,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成效,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发出了《关于做好重点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的通知》, 将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龙江河水资源不受污染的建议”等4件建议,作为本次会议的重点建议,交由市政府办理,并由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进行跟踪督办,切实提高重点建议的办理质量。
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了议案4件,建议、批评和意见42件,大会主席团确定把4件议案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连同原42件建议共46件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46件代表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分析,确定了“关于龙江河水资源不受污染的建议”、“关于清理、整顿和规范市区物流货运市场的建议”、“关于强化城市交通管理秩序,解决市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关于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及整顿乱停车乱收费的建议”等4件建议作为重点建议。这些建议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老百姓迫切要求解决,社会影响大,也具备办结条件。主要涉及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工商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普宁市政府、惠来县政府、大南山华侨管理区管委会等承办单位。办好这些重点建议,对于全面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具有重要示范和推动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要求相关承办单位要把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在办理过程中,重点建议主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抓,组织专门工作人员,制订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办理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要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报告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进展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要按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要求,切实做好督办工作。要制定监督计划,实施全过程的监督;要及时了解重点建议承办单位办理和答复代表的情况,了解代表对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督促承办单位落实答复代表时所承诺的事项;要切实加强与承办单位和领衔代表的沟通联系,从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出发,督促政府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确保代表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编辑:蔡晓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