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丹)去年底,金平区工商局接到举报,称辖区内某公司产品涉嫌侵犯“红牛”的注册商标标识专用权。经过执法人员近2个月的立案、调查取证,最终对侵权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维护了“红牛”品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去年底,金平区工商局经检大队接到汕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打假大队移交的线索——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举报称辖区内某公司产品涉嫌侵犯其注册商标标识专用权。工商部门立即进行部署,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检查。经检查,被举报的经营场所内存放有标注“红牛 REDBULL”注册商标标识(文字与图案组合)的易拉罐拉环舌片若干及用于冲压上述舌片的机械设备1台。
经请示,执法人员在现场依法对相关侵权物品及机械予以扣押、查封并立案调查。由于该案还涉嫌侵犯另外两个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情比较复杂,且当事人在询问过程中故意隐瞒遮掩,案件调查一度陷入僵局。但执法人员不畏艰难,经过近2个月的认真调查取证,多次耐心向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在证据和法律面前,当事人最终承认侵权事实并接受行政处罚。执法人员维护了辖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
近日,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为金平区工商局经检大队送上感谢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