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张喜薇、林春龙、余晓岗、吴宇翔、沈士栋、杨立、张佩芝、陈鹏为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琳琳、张金矛、王燕军、陈艳君、邹思、陈银玉为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官健华的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袁国强的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许群波的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