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敏报道:记者从市卫计部门获悉,今年来我市把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作为医改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全市所有政府办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医保支付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基本药物增补品种目录,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落实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比例,鼓励其他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截至今年11月,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100%,二级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达到46%,三级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达到28%。
我市按照“政府补贴,医院让利、患者受益、试点先行,逐步完善”的原则,在各区县医疗机构中,设立平价医院、平价诊室,开展平价药包服务。到目前为止,我市已成立平价医院7家,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均设立平价诊室,占医院门诊资源14.1%,所有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推广使用平价药包服务,共贮存平价药包87865个,使用平价药包77291个。
今年年初,我市民政部门联合人社、财政等单位出台相关规定,将全市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低保对象住院医疗救助纳入“一站式”结算范围。对已参保的低保、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其个人自负费用应由医疗救助金支付的,由定点医疗机构予以减免,再逐月向市社保经办机构结算;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出院后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费用报销手续时,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予以减免。社保经办机构再定期与民政、财政部门进行清算。全市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住院医疗救助费用全面实现了“一站式”即时结算,对这部分人员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统一为70%。与此同时,我市以“汕头市瑞海医疗救助慈善金”为基础,每年安排400万元对发生急重危伤病的低保户和特困职工等进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