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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 “八项制度” 严格入党程序 城区把好党员发展质量关

汕尾日报讯 (通讯员 陈辚 黄振尧) 城区直属机关工委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总结发展党员经验,着力改善年龄、文化、性别结构,规范建立“八项制度”,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有力推进党员队伍向年轻化、知识化发展。今年1至11月,该区直工委共发展党员36名,其中35岁以下的有30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有19名,女党员有14名。

为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城区直属机关工委一是规范发展党员计划申报制度。每年年初,该机关工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发展党员的计划,报区委组织部批准后,把发展党员总量及结构比例指导性指标,下达分解到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113个党组织。二是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公推选优制度。要求各党组织每年定期召开1至2次党员(扩大)会议,采取无记名、无候选人、直接投票方式,公开推荐“优秀人选”。三是规范培训教育制度。规定各党组织要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历史、党的宗旨、党的知识学习,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要参加系统入党前培训,积极参加党内活动和社会实践锻炼。四是规范“五榜公示”制度。规定对提交入党申请、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五个环节进行公示,明确公示内容、时间节点等,接受群众监督,杜绝突击入党、“带病入党”的问题。五是规范发展党员全程记录制度。对发展党员对象的教育、考察、转正等各个主要环节进行“一人一表”详细记录,确保程序规范到位。六是规范发展预备党员“三查三审”制度。要审查预备党员的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和真实,其程序是否规范,特别是培养考察时间是否符合规定,综合素质和表率作用是否符合党员的条件。七是规范发展党员票决制。要求各支部讨论吸收发展党员要实行党员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保党员能够充分行使权力和表达个人意愿,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有效解决举“面子手和人情手”等弊端。八是规范上级党委派员列席支部发展党员制度。规定每个基层支部发展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大会时,派员参加指导,监督大会是否规范、参会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票决是否有效等,并在票决情况汇总表中签名,证实过程有效。

来源:汕尾日报   责任编辑:苏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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