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庞磊成)昨天是“国际禁毒日”,全市两级法院分别对被告人陈树鹏、张荣柱、焦文涛等贩卖毒品10起案件共12名被告人进行宣判。
被告人陈树鹏为达到以贩养吸的目的,于2013年1月份至10月份间,在其家中、潮安区东凤镇等地,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103.47克、海洛因3.385克、咖啡因0.31克、氯胺酮0.64克。被告人张荣柱、焦文涛于2013年11月份至2014年1月份间,断续在潮州市湘桥区、枫溪区等地贩卖毒品,其中,被告人张荣柱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共计143.02克,被告人焦文涛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共计142.02克。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量刑情节,依照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树鹏、张荣柱、焦文涛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在潮安区、饶平县宣判的还有被告人詹九州、庄坚伟等9名被告人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案件,各被告人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一二审毒品刑事案件90多件,判处罪犯100多人,严厉打击了涉毒犯罪分子,震慑了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