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锦梅报道:去年9月,我市推出了一项促进就业的新举措,对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现金补贴。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目前全市已有2家企业率先尝到“头啖汤”,共招录了12名应届高校毕业生,获得1.2万元补贴。
根据市人社局去年制定的《汕头市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操作办法》,中小微企业每新招用一名广东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入学前具有广东省户籍的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名可享受一次性补贴1000元,补贴采取用工半年后申请的方式。此次获得补贴的2家企业是海霸王(汕头)食品有限公司和广东新华发行集团汕头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他们分别招录了2名、10名应届高校毕业生。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汕头大部分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这些企业是吸纳本地生源应届高校毕业就业的主渠道,采取一次性现金补贴的方式鼓励他们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对于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具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