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惠来县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省委加快推进“十二五”后三年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给惠来“海港经济区、滨海新城、幸福惠来”建设带来的重大机遇,增强自身责任意识,充分运用视察、审议和听取报告等监督形式,全力助推惠来“十二五”后三年重要基础设施建设。
代表视察:加温鼓劲
“十二五”后三年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跨越的时间长,项目建设时限长,如何发挥人大作用,实施有效监督,助推“十二五”后三年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成为摆在惠来县人大常委会面前的一大课题。对此,该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广泛听取意见,并结合惠来的实际,提出了“先营造声势,后分步推进”的监督思路。
2013年7月,惠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十二五”后三年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活动。为提高视察成效,该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工作方法,邀请县政府有关领导、县发展改革部门主要领导全程陪同,随时接受人大代表的询问。与此同时,专门印发视察征求建议意见表,要求人大代表在视察活动后,深入了解各方期盼,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建议意见,有效克服人大代表“只看、只听、不说或没机会说、没时间说”等现象,进一步发挥出人大代表在推进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中的作用。
视察活动中,代表们集中视察中委广东石化炼油项目等重大项目和部分水利、市政建设、交通公路等工程,在对县政府和有关单位前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加温鼓劲,对以后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意见,有力地推动着政府及职能部门加快重要基础设施建设。
作出决定:凸现支持
惠来县中东部供水工程是省级重点水利建设项目,也是惠来县“十二五”后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013年7月,惠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县政府提请将中东部供水工程财政支出资金列入县财政年度资金支出计划报告。常委会及时作出决定,同意中东部供水工程项目财政支出资金列入县财政年度资金支出计划。会议还要求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工程建设全程监督,保障工程质量;要加快工程的建设进度,尽快发挥工程效益。
听取报告:推进建设
县人大常委会把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紧抓手中,运用多种工作方式,切实加强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有关报告时,要求县政府把“十二五”后三年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作为一项重点报告内容,对“十二五”后三年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再次听取,再次审议,再次监督,从而把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再次引向深入。
惠来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积极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扎实推进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陈焕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