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区法院围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这一根本目标,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深入开展“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年”、“司法公正水平提高年”等活动,深化改革创新,加强文化建设、队伍建设,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狠抓审判执行工作,推动全院工作上新台阶。2013年(下同),共受理各类案件2502件,办结2432件,结案率97.2%,分别比增3.9%、4.1%、0.2%,解决诉讼标的金额3.07亿元。
矛盾纠纷化解事事关乎民生
该院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紧抓司法办案第一要务,促进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从重从快打击故意伤害、绑架、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严厉打击抢夺、盗窃、敲诈勒索等财产犯罪和对民生有直接影响的危害食品安全、制假售假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依法审理聚众斗殴和毒品、赌博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及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共受理刑事案件483件,审结482件,判处犯罪分子721人,促进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和解工作,化解矛盾积怨。经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10件,占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30%.
——发挥审判职能,有效化解矛盾。依法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积极调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侵权案件。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539件,审结1484件。加大调解力度,共调处各类纠纷844件,调撤率占70.3%.依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有效化解行政纠纷。共受理行政案件5件,审结4件;执结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18件。
——创新执行机制,推进精细化管理。转变执行理念,强化主动调查取证和查控财产工作,加强执行信息平台建设,与银行等部门实现信息互联共享和联动,提升执行质效。共受理执行案件457件,执结444件,执结率97.2%.
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
该院一是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加强立案窗口建设,简化诉讼环节,落实服务承诺、文明接待等制度,完善诉讼指引、风险提示、举证指引等工作,为当事人提供便捷司法服务。二是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按法律规定给予缓、减、免交诉讼费。为27名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保障他们的诉讼权利。三是妥善处理涉诉信访。实行信访首问负责制,坚持日常接访与集中接访相结合,妥善处理来信、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积极开展判后答疑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10件,件件得到妥善处理。四是延伸司法服务,强化法制宣传教育。
此外,该院积极推进司法公开,落实好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制度,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区法院执法监督员等联络工作,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监督审判的作用,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增强司法透明度,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2013年,榕城区法院被省高院授予“2012年度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荣誉称号,创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达标单位”通过市中级法院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