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曾漫路报道:日前,市招生办针对2014年中考报名发出有关通知。为更明晰掌握2014年考生情况,准确制定招生计划,中考报名从往年的3月份提前到了今年12月16日至27日进行。针对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报名条件有所放宽。
报名时间分两时段进行
2014年中考报名时间将分为两个时段进行,每个时段6天,12月27日下午6时截止报名。第一时段:12月16日—21日,为金平、龙湖、潮南区和南澳县考生报名;第二时段:12月22日—27日,为澄海、濠江、潮阳区考生报名。凡属本市常住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均可报名。
具备4条件随迁子女可享本市考生待遇
针对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14年中考报名有如下规定:1、其父母在我市同一区县连续居住满3年(含3年,截止时间以报名时间倒推计)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2、其父母至少有一方工作场所与居住地同一区县;3、其父母至少一方按照国家规定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截止时间以报名时间倒推计);4、随迁子女具备我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
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享受我市户籍考生参加汕头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同等待遇;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者的,可参加我市中考,但其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不能填报省一级以上(含省一级)计划生志愿,但可填报省一级以上(含省一级)学校的扩招生、择校生,各民办学校和所报考区县市一级(含市一级)以下普通高中的扩招生、择校生及部分学校的计划生(具体学校由区县教育局确定)以及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政策性照顾对象有具体规定
针对本市户籍考生,如在非户籍所在区县就读的,如不回户籍所在区县报名的,必须办理借考手续。在填报志愿时,此类考生仅有两种选择且须任选其一:一是填报本人户籍所在区县的学校志愿;二是填报借考区县学校的扩招生、择校生和部分只招收计划生的中学志愿。考生报名时,应做出明确选择。此外,本市户籍在外市学校就读的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区县招生办报名。
在本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考生和本市户籍跨区县借读考生,符合7种条件之一的,属政策性照顾对象,经所在区县招生办批准,可照顾享受与所在区县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同等报考录取资格: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残疾军人的子女(提供国家民政部或解放军总政治部颁发的证书);2.驻汕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提供驻汕部队师级以上政治部证明);3.在本市工作的环卫工人和殡葬工人的子女(父母一方必须在该单位工作一年以上,凭区县级环卫部门或民政部门证明);4.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提供父母双方户籍簿,父母结婚证,考生出生证);5.经市人社局确认的引进人才的子女(提供市人社局颁发的证件);6.已在本市申请入户但还在办理过程的考生(中心城区凭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或派出所办证回执;其他区县凭区公安局户政部门或派出所办证回执),迁移证明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同时应于2014年2月15日前提供已入户证明(提供户籍簿原件,交复印件);7.台湾同胞子女(提供台湾地区签发有效的台湾身份证件和大陆签发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的台湾同胞子女),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附按粤台通〔2006〕29号文规定需提交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