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普宁市公安机关以勤于履职、善于履职、敢于履职的姿态,把严打、严防、严控、严管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努力为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宁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取得了突出的成效。为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10月底以来,该市警方掀起新一轮打击“盗抢”犯罪行动高潮。各基层派出所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遗余力开展打击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中,各地捷报频传,不少基层派出所已经提前完成此次行动的任务,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以非常手段严厉打击“盗抢”犯罪
10月30日下午,普宁市公安局9楼会议室,普宁公安工作会议召开。这既是一场常规工作会议,又是一场不同寻常的“誓师大会”,会议决定对直接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盗抢”犯罪活动进行新一轮的严厉打击。普宁市委副书记、市长胡焕华专门到场,对公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普宁市公安局一名从警多年的老民警表示,市主要领导亲自出席公安工作会议,亲自提出要求,亲自部署工作,这样的规格前所未有,可见市委、市政府对做好社会治安工作坚定的决心和充分的信心。
胡焕华在会议上要求全体公安民警要清醒地认识当前普宁社会治安面临的形势,在打击上要更加严厉、在防控上要更加严密、在管理上要更加严格。
在这场不平常的公安工作会上,各基层派出所都领到了一份“军令状”:这场为期2个月的打击“盗抢”犯罪专项行动,将强化用结果说话的导向,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凡是执行任务态度坚决、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将予以重用;凡是敷衍塞责、该干的工作没干好、该完成的任务没完成的,将坚决予以问责。这次专项行动实行“末位淘汰制”,工作任务没能完成或者进度靠后的派出所,所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厉处分。
普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逸彬表示,落实责任有助于挖掘潜力,严格追究问责有利于激发潜能。普宁市委、市政府及市公安局下了死决心,一定要在这2个月的专项行动中打出声威、打出成效,进一步净化普宁社会环境,让普宁人民过上更加幸福平安的生活。
专项行动初战告捷
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10月30日当天晚上,普宁市公安局连夜在全市组织开展打击“盗抢”犯罪专项行动第一次统一行动。10月30日晚,胡焕华、黄逸彬及普宁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陈妙龙先后深入城东派出所环城北路执勤点、交警大队环城南路汇通加油站执勤点、流沙南泗竹埔执勤岗等基层一线,看望慰问参战民警,对行动进行检查督导;该局全体党组成员也全部到达各联系片和分管线条,靠前指挥,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警力1200多人次,出动治保人员、联防队员等群防群治力量1100多人次,清理清查出租屋190多间、宾馆25家、旅社97间、发廊96间、娱乐场所32家;刑拘盗窃犯罪嫌疑人3名,初步侦破盗窃案件5宗;抓获各类违法人员25人,查处治安案件14起;收戒吸毒人员3名;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00多起,暂扣违法违规汽车1辆、摩托车40辆。10月30日19时许,城北派出所根据摸查掌握线索,在流沙北河西路工商银行附近路段抓获涉嫌盗窃犯罪嫌疑人赖某伟(男,43岁,麒麟镇奇美村人),在流沙北中园住宿一房间抓获另一盗窃犯罪嫌疑人易某先(男,28岁,湖南省沅江市泗湖山镇人),在流沙南街道文竹北路一牛肉店内追回赃物被盗摩托车1辆,初步侦破盗窃案件4宗。10月31日凌晨,池尾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池尾街道塘边村抓获涉嫌盗窃犯罪嫌疑人江某林(男,23岁,池尾街道塘边村人),初步侦破盗窃案件1宗。
高潮不断 捷报频传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基层派出所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精心组织、严密部署,迅速掀起行动高潮,各派出所捷报频传,连续破获一系列“盗抢”案件——占陇派出所:占陇派出所全警动员,在案件多发路段积极开展武装巡逻和便衣伏击,多方发掘线索,严厉打击盗窃犯罪,取得明显成效。10月31日至11月1日短短两天,该所共破获盗窃案件5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1宗,刑拘盗窃犯罪嫌疑人2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嫌疑人1名,缴获赃物金项链、金耳环各1副,摩托车6辆、自行车10辆。目前,该所已初步侦破刑事案件22宗,刑拘犯罪嫌疑人17名,其中“盗抢”案件16宗,“盗抢”犯罪嫌疑人13名。
梅塘、南溪、大南山派出所:梅塘、南溪、大南山派出所结合实际,将任务进行再分解,落实到具体领导、具体民警,确保每一项任务、每一个数字都有领导亲抓、有民警落实,形成全所动员、人人参与作战的良好局面,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指标的完成。截至11月4日,梅塘派出所共刑拘“盗抢”犯罪嫌疑人3名,破获“盗抢”犯罪案件8宗;南溪派出所共刑拘盗窃犯罪嫌疑人4名,捣毁盗窃犯罪团伙1个,破获盗窃犯罪案件12宗;大南山派出所共刑拘盗窃犯罪嫌疑人2名,破获盗窃犯罪案件5宗。3个派出所均提前超额完成局下达的刑拘“盗抢”犯罪嫌疑人、破“盗抢”案件两项硬性工作任务指标。其中,南溪派出所至11月25日,共破获“盗抢”案件15宗,超额完成任务近400%(该所任务数为4宗)。
城东派出所:紧紧围绕局打击“盗抢”犯罪专项行动统一部署,紧密结合辖区治安实际,切实加强线索摸排,强化侦察破案,严厉打击“盗抢”侵财犯罪。11月4日,该所经缜密侦查,在流沙东街道国际商品城附近捣毁一个抢劫、盗窃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郑某雁(男,17岁,流沙东街道上塘村人)、黄某浩(男,18岁,流沙南街道东埔村人)及黄某生(男,13岁,流沙南街道东埔村人)等3人,缴获作案工具电动摩托车1辆,赃物手机2部,初步侦破抢劫案件1宗、入室盗窃案件3宗。至11月25日,该所已破获“盗抢”案件29宗,提前超额完成任务。
云落派出所:经缜密侦查,在云落镇三寨路口、中央寨村及梅林镇凤池村等地捣毁一抢劫犯罪团伙,先后抓获团伙成员黄某英(女,22岁,云落镇大池村人)、黄某近(男,42岁,云落镇中央寨村人)、郑某房(男,45岁,云落镇湖寨村人)等3人。
池尾派出所:至11月13日,该所共侦破刑事案件30宗(其中“盗抢”案件24宗),刑拘犯罪嫌疑人14名(其中“盗抢”犯罪嫌疑人10名),提前完成局下达的刑拘“盗抢”犯罪嫌疑人和破“盗抢”案件两项硬性工作任务指标;缴获毒品海洛因1.48克、冰毒1.5克和赃物电动摩托车2辆、手机2部及赃款人民币3000多元。至11月25日,该所已破获“盗抢”案件27宗,刑拘“盗抢”犯罪嫌疑人13人,超额完成工作任务。
南径派出所:充分挖掘各类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盗抢”犯罪与贩毒犯罪。至11月18日,该所共刑拘犯罪嫌疑人8名(其中盗抢6名、贩毒2名),侦破刑事案件15宗(其中盗抢13宗、贩毒2宗),收戒吸毒人员3名,缴获作案工具天平秤1支,赃物台式电脑1台、手机1部、太子摩托车2辆,提取毒品“冰毒”5.7克、“海洛因”0.065克、“麻古”0.9克,提前超额完成局下达的刑拘“盗抢”犯罪嫌疑人和破“盗抢”案件两项硬性工作任务指标。
时间尚未过半任务指标超额完成
自10月30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普宁市公安局各业务部门、各基层派出所广大公安民警以空前的积极性投入行动,发挥出强大的战斗力,以狂风扫落叶的姿态,对“盗抢”犯罪活动展开声势浩大的猛烈攻势,取得了突出的战绩。按照部署,此次专项行动为期2个月,将持续至今年12月底,各项任务指标也是按照这个时间表进行分解落实。然而,由于广大公安民警的工作潜力得到充分激发,各派出所不甘人后,形成了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行动战果远比预期为佳。据普宁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统计,至11月25日,行动开展不到一个月,时间尚未过半,但部分任务指标已提前完成:此次专项行动总任务数是破获“盗抢”案件205宗,目前已破获214宗。此外,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抓获“盗抢”犯罪嫌疑人112人,总任务数为143人,完成任务数已近八成。
让群众过上更加安宁的日子
八哥
10月30日开始,普宁掀起新一轮打击“盗抢”犯罪行动高潮。该市广大公安民警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中,提前超额完成为期2个月的专项行动任务指标,有力地打击了“盗抢”犯罪等违法犯罪分子的气焰,进一步净化了当地社会环境,为群众营造更加平安、更加稳定的环境,不断增强老百姓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两抢一盗”犯罪活动因其对群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直接严重威胁,成为影响治安稳定的“头号大敌”。普宁作为全市乃至粤东地区商贸活动最为活跃的地区,繁忙的人流物流在为当地经济发展带来无限活力的同时,也成为吸引不法分子尤其是流窜犯罪分子伺机作案的“蜜糖”。连年来,普宁市委、市政府及该市公安机关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不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全市治安环境的持续稳定。但是,普宁当前的治安形势仍然较为严峻,治安问题仍然是制约当地经济发展、影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关键因素之一。正因此,在该市10月30日召开的全市公安工作会议上,普宁市委副书记、市长胡焕华发了“狠话”:这次打击“盗抢”犯罪专项行动将坚决落实奖惩制度,不能完成任务或者工作进度靠后的派出所,一定要严肃追究该所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这不仅充分体现了普宁市委、市政府对社会治安工作的高度重视,更显示出该市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必胜信心——一定要让老百姓过上更加安全更加幸福的安宁日子。
责任是一种压力,更是一种动力。自此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在前所未有的压力面前,普宁广大公安民警迸发出强大的战斗力,对“盗抢”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展开无坚不摧的凌厉攻势,只用不到一个月时间,就破获“盗抢”案件214宗,提前超额完成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任务。这不仅充分地显示了普宁公安队伍的整体战斗力、有力地震慑了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更重要的是,这极大地增强了老百姓对地方党政及公安机关维护普宁安宁稳定、确保社会长治久安的信心。
当然,确保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并不能仅仅依靠公安部门“单打独斗”,更不可能通过一两次专项行动就达到目的;更关键的,是必须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不断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只有依靠各级党政、各有关部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才能顺利实现社会善治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