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工作要求,坚持走民生引领型发展之路,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夯实底线民生保障。
——城乡低保制度不断完善。截至2013年5月,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列入低保救助达到6.9609万户13.8092万人,低保人数占全市总人口的2.32%,实现了在职职工、退休(职)、失业人员、民政救济对象、失地农民、在押人员子女、华侨农场中低收入困难群体等人群全覆盖,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同时,逐年提高低保补助水平,2011年,我市城乡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助水平比2010年提高30元;2012和2013年,分别在前一个年度的基础上提高20%.目前,全市城镇低保补助水平达到人均月265元,农村达到131元。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稳步提高。根据省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在全市范围实行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0%的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现行标准为每人每月350元—450元。截至2012年12月,我市五保供养对象人数共1.02万人,各级财政年度投入资金3987万元。
——优抚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目前,我市各类优抚对象人数为3.57万人,各级财政年度投入资金22176万元。自2008年开始,我市连续大幅提高了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并做到按时、足额发放,有效地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
——残疾人康复工作得到加强。截至2012年12月,我市共有残疾人30.32万人,其中,享受生活津贴的残疾人共2.22万人、享受重度护理津贴共1.96万人,各级财政共投入津贴资金1396.98万元。同时,我市还加快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大力推进重点康复工程,不断提高残疾人居家康复服务水平。2012年,全市新建儿童康复机构3个,康园工疗站2个;共为2363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全市共配发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辅助器具695件,残疾人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辅助器具30套,为100户残疾人进行了家居无障碍改造,107名肢体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矫形器。
——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统筹推进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险,不断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截至2012年12月,全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72.95万人,领取待遇人数8.92万人,发放养老金11.68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00.19万人,领取待遇人数51.51万人,发放养老金3.61亿元。医疗保险方面,截至2012年12月,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60.81万人,参保率95%.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7.49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533.32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5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