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份,龙湖分局刑侦大队与新津派出所联合作战,成功端掉了两个电信诈骗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等19名,缴获假冒苹果手机25支,用于实施诈骗工具固定电话21台、网关电话4个、客户资料、下单登记本以及卡片一大批。
6月18日,新津派出所接报:近期群众举报有一伙可疑人员“通过电话吸引客户低价购买假冒苹果手机从事诈骗活动”,并初步掌握到售假人员活动落脚点。龙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会同新津派出所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当天下午,根据前期掌握线索,分局刑侦大队联合新津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兵分两路,同时出击,并在工商部门的配合下,对“忠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博胜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在“忠方公司”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男,27岁)等10名,缴获假冒苹果4s手机16 只,作案工具固定电话21台、网关电话1台,客户资料以及其他物品一批。在另一窝点“博胜公司”抓获郑某君(女,25岁)等9名涉案人员,缴获高仿苹果手机9支,作案工具网关电话3台、固定电话21台、电脑笔记本3台、电脑主机2台,客户资料以及其他物品一批。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刘某于今年1月份开始成立“忠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然后招揽人手负责日常管理和发货。刘某通过汕头招聘网招聘了陈某凤等7人作为业务员负责打电话联系客户,称其能与中国苹果手机制造商直接进货,能低价销售,然后用高仿假冒苹果4S手机充当真手机,以每台998元销售给客户。今年1月份至今销售额达人民币40多万元。另一团伙犯罪嫌疑人陈某青等7人于今年4月份以来应聘于“博胜公司”。应聘后由该公司经理林某鑫(男,汕头市人,在逃)组织对上述应聘人员以“苹果公司在中国销售感谢消费者”为幌子进行销售假苹果5手机培训,然后由“林总”提供客户资料,犯罪嫌疑人陈某青等人通过电话联系客户并填写好需要手机的客户定单,交由“林总”负责邮寄和收取手机款,至今销售额人民币10多万元。
今年以来,电信诈骗案件多发,涉案金额近千万元。人民群众遭受重大财产损失。据警方介绍,有以下几种电信诈骗类型:1.以邮局“包裹藏毒”为名实施诈骗;2.冒充亲戚朋友借钱为名实施诈骗;3.以事主信用卡恶意透支或存在不良消费记录为由实施诈骗;4.以返还部分税收或社保费等为名实施诈骗;5.以银行系统升级为由套取银行账号和密码实施诈骗;6.以“涉案”为名实施诈骗;7.以帮忙办理银行卡、信用卡为名实施诈骗;8.以“中奖”为名实施诈骗;9.以“猜猜我是谁”为由实施诈骗等等。
在此,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克服“贪利”思想,不要轻信麻痹,谨防上当。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不会掉馅饼。对犯罪分子实施的诈骗、虚假办理高息贷款等诈骗,不要轻信,一定多了解和分析辨识,以免上当;不要轻易向陌生人泄露资料信息;对于家人意外受伤害需抢救治疗费用等求助类的诈骗短信、电话,要仔细核对,不要着急恐慌,轻信上当,更不要上当将“急用款”汇入犯罪份子指定的银行账户;收到诈骗信息要及时向110举报。
本报记者 陈洪镔 实习生纪秀敏
通讯员 姚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