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谷婷)为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管理工作,推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健康平稳、有序发展,今年以来,市房管局多次发布公告对中心城区范围内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进行公布,呼吁广大市民给予监督,保障购房者的权益。近日,记者从市房管局官方网站挂出的《关于严禁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进行违规销售的公告》了解到,该局再次公布了24个未能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市民可登陆该局官方网站查看。
按国家、省有关规定,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销售,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提供经纪服务,不得发布有关房源信息。市房管局一再呼吁,请广大市民不要购买任何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市房管局也表示,将持续加大力度对各商品房项目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执法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据市房管局掌握的情况,截止7月8日,汕头市金平、龙湖区范围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共有24个。此外,该局还公布了5个进入金平、龙湖区范围进行宣传展示的南澳县、福建省东山县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这些未取得预售许可以及已取得预售许可项目名单将通过汕头市房产管理局政务网站(www.stfcj.gov.cn)“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专栏”实时动态公布,市民可登录该网站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