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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标准提高 城镇每人每月242元

 

  本报讯(记者 方晓F)记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日前出台。根据该实施意见,各地将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贴水平。各区县最低的低保补贴水平2013年将达到城镇每人每月242元、农村每人每月109元;2014年将达到城镇人月319元、农村人月131元,切实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据了解,去年,我市推进分类施保、落实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变动挂钩联动机制,持续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水平,全年向困难群众发放春节生活补贴和临时价格补贴4869万元,惠及11.5万多名低保、五保对象,平均低保补助水平达到城镇167元、农村103元。全市纳入低保的有4.7万户、11.1万人,支出资金1.99亿元,比增18.8%。

  (漫画:黄泽群)

来源:汕头都市报   责任编辑:许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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