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林馥盛 通讯员汪根正)为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重点车辆和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并组建了3支可在全市各区县开展执勤执法的整治专业队。其中,以机动巡逻大队警力为主、其他大队抽调民警充实的酒驾整治专业队首战告捷,查获醉酒驾驶、酒后驾驶行为各一宗。
本月14日凌晨1时许,酒驾整治专业队民警在中心城区金砂—金环路口设卡执勤时,查获一辆沿着金砂东路自东往西行驶的粤DG43××号牌丰田威驰小汽车。驾驶该车的湖南籍中年男子张某光当时满口酒气,面对民警的询问他倒也爽快,承认自己“喝了六成”。经抽血检验,张某光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10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据张某光称,他从家乡来汕经商已近20年,13日吃晚饭时喝了一杯啤酒,当晚10时左右与十几位朋友到东区一家酒吧去玩,总共喝了约3瓶啤酒。
“我知道开车不能喝酒,所以喝得不多,而且提前离开了。我没事的,整个人很清醒。”尽管张某光反复为自己的行为辩护,但板上钉钉的酒精检测数据无可争议。目前,张某光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交警部门依法刑事拘留,其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14日凌晨0时30分左右,酒驾整治专业队民警在金砂东路金海湾大酒店路段对一辆号牌为粤DDP1××的小汽车进行检查,并对该车驾驶员许某进行现场酒精吹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驾驶员许某受到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记扣12分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