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生病住院,拿身份证和医保卡,住院费用就能即时结算,既不用自己垫付费用,手续也简便。”前段时间,澄海凤翔街道的王伯因肝炎先后两次到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因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一共报销4万元医疗费。“想不到一年缴纳30元,竟能报销4万元,大大减轻了家里的经济负担。”王伯说。
2001年,我市开始实行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然而当时参保的人员仅限于城镇职工这个群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可以说给农民带来了福音。2002年,我市在潮阳关埠玉一村开展新农合试点,然而,一开始“每人交10元,看病报销管一年”还是让很多农民心存疑虑,到2005年时全市仅有32%左右的农民参合,当时866个行政村覆盖率不到50%。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民从中得到受益,到2011年,新农合参合人数达到350万,参合率99.86%,基本实现了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十年的时间,“新农合”、“即时结算”这些社会保障名词从新字眼成为“老面孔”,村民也从“要我参合”到“我要参合”。
2008年开始,我市着力解决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农合制度覆盖范围之外的城镇未就业居民医疗保障问题,启动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同时出台政策全额资助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群体参加居民医保,经过4年的发展,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已从最初的13个街道试点,扩大到全市69个街道(镇),截止2011年底,全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已经突破了100万人大关。
去年,我市以惠民便民利民为出发点,打破城乡壁垒和身份壁垒,整合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种制度,建立起“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经办”的城乡一体化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不分城乡户籍,均可自由选择缴费档次参保,参保人年度累计享受居民医保的待遇最高限额按不同缴费档次标准分别为10万元和12万元。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从今年10月份起,城乡居民年度累计享受医保待遇最高限额分别提高至16万元和18万元。
回顾汕头“全民医保”之路,从2001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推行,到实行城乡居民一体化医疗保险制度,越来越多的市民从不断完善的医疗保险体系中得到“红利”,日子也过得更有安全感。作为普通市民,也寄望于“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在不久的将来能得到彻底解决,每一个普通家庭都不会“因病至贫”、“因病返贫”。
本报记者 蔡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