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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七提养老金 汕头老人有福气

  

  ▲我市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形成,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郑雯佳 摄

  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一直是广大老百姓所期盼的幸福生活。5年来,我市先后7次提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合计821元,增幅达166%;与此同时,我市从今年起建立一体化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广大城乡居民也可以像企业离退休人员一样领取养老金。

  近年来,我市非常重视提高广大离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2007年7月份以来,在养老基金支付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按照国家、省的规定加大对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力度,先后七次进行调整,提高金额合计821元,目前全市企业退休职工月人均养老金已从2007年的474元增至1261元,增幅达166%。陈伯是我市一单位的退休人员,2007年7月前他每月的养老金是535元,经逐年调整,如今每月能领到的养老金是1391元。陈伯笑呵呵地告诉记者,他和老伴的退休金加起来近3000元,老两口可以过上衣食无忧的晚年生活,既不用花子女的钱,逢年过节还能给孙子发些“福利”。

  在2010年以前,能按月领到基本养老金的,仅限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且达到国家规定的领取养老金条件的部分群体。让新溪镇中三合村74岁的谢伯想不到的是,如今农民也可以领到养老金。谢伯现在每月都可以领到55元的基础养老金。“家里的子女都有参保,在佛山工作的孙子也积极参加,自己和老伴不用缴费就可以领到养老金。”聊起参保情境时,谢伯笑逐颜开。

  谢伯和村里其他老人能按月领到养老金,得益于当地的新农保试点。从2011年1月份起,我市先后在龙湖、澄海、潮阳、潮南区开展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今年5月份市政府印发《汕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在我市建立了一体化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7月份又在金平区、濠江区、南澳县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领取居民养老金条件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居民养老金;各区(县)在当地实施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时,参保人已年满60周岁,不用缴纳保险费,经审核后就可以申请按月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据统计,截至9月15日,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99.38万人,其中已有29.91万名60周岁以上老人按月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

  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实现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养老保障方面迈出的重大一步,这也标志着我市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已基本形成。与此同时,市民也深深期盼,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险覆盖面的扩大以及养老制度的改革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能不断提高,城乡居民能领到更丰厚的养老金,真正实现老有所养。

  本报记者 蔡晓丹

  实习生 高博文

来源:汕头都市报   责任编辑:St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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