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彤兰)根据广东省今秋开始实施的义务教育免费政策,日前,我市发出《关于做好我市2012年秋季中小学入学组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将非户籍学生列入免费义务教育范围。同时,还就“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和初中新生免试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捐赠行为,不得与入学挂钩”等热点话题,提出了规范性的要求。
据了解,早在2011年7月份,广东省就出台《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提出要统筹解决310多万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今年,我省又提出:从2013年起将非户籍人口子女纳入免费义务教育范围,使1263万中小学生享受免费义务教育。
记者了解到,按照市教育局发出的《关于做好我市2012年秋季中小学入学组织工作的通知》精神,汕头将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非户籍义务教育学生入学政策体系,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义务教育纳入当地义务教育范畴,根据辖区内非户籍学生的实际情况,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筹安排。
市教育局表示,各区县教育局要引导部分学生就近自愿选择到民办学校就读,以缓解入学压力。各中小学尤其是外来工子女居住密集地方的学校,如有空额学位的学校,要尽量接受持有合法的暂住证的学生就读,努力扩大公办学校招收辖区内外来工同住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