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伟烽、实习生陈玟妍报道:为促进节能减排,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电,自7月1日起,汕头市的居民电价降低到每度电0.70元,在此基础上试行阶梯电价,并于8月份开始计收阶梯电费。如今阶梯电价试行一个月,居民用户即将迎来第一个计费周期,阶梯电价给市民带来了哪些实惠,居民缴交电费又该注意哪些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汕头供电局。
汕头供电局市场部负责人介绍说,居民阶梯电价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而针对我市天气较为炎热,空调用电量较大的情况,将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每年的5-10月执行夏季标准,其余月份执行非夏季标准。夏季标准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用电量0-260千瓦时;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千瓦时;第三档为每户每月6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用电量。非夏季标准第一档电量水平为每户每月0-200千瓦时;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千瓦时;第三档为每户每月401千瓦时以上,第一档电量的电价为0.70元,对第二、第三档电量每千瓦时分别加价0.05元、0.30元。他表示,实施“阶梯电价”旨在引导市民科学用电、节约用电,而电价的调整也使我市的绝大部分家庭的电费支出减少,对比去年居民销售电量计,一年可减轻我市居民电费负担近2亿元。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已全面实现远程自动抄表,不久居民只需上网点击几下鼠标就可以轻松缴电费了。
据供电部门介绍,居民阶梯电价的实施范围为我市实行“一户一表”的城市居民用户,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则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而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
记者了解到,阶梯电价实施方案中,对于“低保户”和“五保户”等特殊困难家庭给予了每月15度的免费用电优惠措施,这部分家庭每户每月的用电量将由供电企业抄表收费时直接扣减15度的免费用电基数后,再执行阶梯电价政策。不过,据了解目前全市5万多“低保户”、“五保户”家庭之中,只有近2万户办理了用电优惠的相关手续。供电部门表示,尚未办理的“低保户”、“五保户”用户可凭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件(并携带电费通知单)到汕头供电局的各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市民若对“阶梯电价”的收费或手续办理有何疑问或问题可及时联系供电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