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信局:
根据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11〕493号)的时间要求,现已进入集中清理整治阶段,请按照《潮州市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方案》(潮经信〔2012〕56号)明确的相关要求,迅速开展工作,严格按照标准要求,逐个企业进行联合检查,实事求是填写联合审核表。于6月15日前将联合审核清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我局(商贸管理科)。同时将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申请书(包括生猪定点企业自查表)复印件和联合检查表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并报送我局(商贸管理科)。我局将适时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到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复审。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