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潮州男科医院医生被害案昨日一审,被告人黄水金犯故意杀人罪获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水金因患病于2011年10月7日到潮州男科医院就诊,由医生项某对其进行治疗,花费医药费2000多元。后黄水金认为治疗效果不理想且项某在为其治疗过程中存在欺骗行为,并认为该院院长宋某作为领导也负有责任,遂产生报复念头。同年10月,黄水金与其同居女友在潮安县龙湖镇鹳四村李某义的工厂打工时,因工作散漫被老板李某义辞退,并于其后与女友分手,黄水金遂怀恨在心,产生了杀掉李某义夫妇及男科医院项某、宋某的念头。
2011年11月3日上午10时许,黄水金趁李某义外出送货,携带匕首及弹簧刀潜入李某义家中,趁李某义之妻李某婵不备,用匕首朝其颈部等部位乱刺数刀,致其当场死亡。作案后,黄水金将李某婵的尸体藏于一楼卧室,又到二楼卧室换下沾血的衣服,然后逃离现场。
作案后,黄水金回宿舍更换衣服,携带刀具骑摩托车于11时40分左右窜至潮州男科医院,趁项某为其检查时持匕首刺伤项某后背。因项某反抗及有人施救,黄水金遂返回楼下,从摩托车上取出长刀,上二楼继续追杀项某。
项某逃至第八诊室并将门堵上,此时该院院长宋某行至二楼楼梯口,黄水金即用长刀朝宋某腹部捅了一刀。宋某受伤后立即逃往楼下,被黄水金持刀追杀并被砍中头部及手指。宋某逃至医院大门口倒地,黄水金追上后继续用刀砍、捅宋某,致其当场死亡。后黄水金返回医院大厅,碰到医院工作人员柯某,又将柯某砍伤。随后,黄水金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归案。
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认为,被告人黄水金无视国家法律,为泄私愤持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并致他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黄水金归案后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应依法予以严惩,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黄水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