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地已拆迁家人不知去向
汕头都市报前天报道了汕籍老汉李金清在惠东做截肢手术并期盼与家人联系的情况。报道见报后,老人孤苦的境况引起不少市民关注和同情。但本报记者在前往李金清老人户口所在地居委会了解情况时,却发现老人以前居住过的地方早已拆迁,家人也不知去向。居委会表示,将通过查询当地街坊邻居等途径,尽力帮老人家联系家人,希望知道李金清老人及家人情况的市民能提供线索,帮助李金清老人尽快和家人见面。
户籍所在地已不存在
根据李金清老人称他以前住在“潮安街旁12号”等信息,16日下午,记者来到老市区小公园一带了解老人的户籍情况。经过查找,记者找到了该地址所在的潮安社区居委会。了解记者来意后,居委会工作人员找来户口本,很快找到了户主为“李金清”一家的人员信息。记者了解到,李金清老人出生于1942年,其妻子名叫黄某娥,大儿子李某胜,次子李某光,小儿子李某忠。
本以为寻人之事到此应有重大突破,但潮安居委会刘主任告诉记者:因为路桥改造,潮安街旁12号很多年前就已不复存在,而李金清全家人的住址信息却均无更新。与此同时,这些年来,这家人包括李金清夫妇及三个儿子,均没有来居委会办事的记录,比如计划生育、社保医保、下岗失业登记等等,也没有留下任何联系电话。居委会解释说,这一带是汕头市老城区,因修桥修路、城区改建、危房以及乔迁新居,出现许多人户分离的空挂户,李金清老人一家就属于这类情形。
刘主任对李金清老人目前的境况也很关注,他表示,居委会将通过向辖区内的街坊邻居了解等途径,看看能否找到李金清老人一家的有关情况,尽快帮助老人与家人见面。
儿子应履行赡养义务
李金清老人独自一人在异乡做截肢手术的情况经本报报道后,不少市民对老人孤苦的晚年境况深表关切和同情。大多市民认为,老人目前境况十分凄凉,因此,作为儿子,如果知道老人目前情况后,应主动站出来与老人取得联系,并给予老人关爱,善尽人间孝道。
广东盈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郑耀阳表示,成年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对父母尽孝,既是道德要求,也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同时,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我国有关法律均明确规定了成年子女对父母赡养扶助的义务。郑律师建议,李金清可要求其子女履行赡养的义务,若其子女的确没有经济能力独自支付医疗费用,老人则可请求有关基层组织、民政福利部门、慈善组织给予救助或帮助;若老人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可由有关组织或户籍地居委给予批评教育,敦促子女履行法定责任;若其子女仍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另外,郑律师还表示,老人的子女不必担心老人以前可能存在的个人负债问题而影响到自己。虽然中国传统上有“父债子还”的说法,但现行法律并没有如此规定,老人的个人债务依法由其个人承担。
图:李金清老人原居住地已改建成路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