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
潮汕平原妇女大多缠足,(没缠足的是山内劳动妇女或平原婢女。)把好好的足趾从十岁左右时就压屈变型,缠成“三寸金莲”,穿起“屐桃”。这“屐桃”无异是一种高跟鞋,鞋跟要寸余高,只不过是一圆木,直径也要一寸,不比现在时髦的高跟鞋那么小而尖罢了。
潮语所谓“屐桃”,就是因其鞋跟是木制的,像木屐;而又因妇女把足缠得很短小,足盘足趾都缩成小而尖,像个桃子,故称。其实,“屐桃”在足跟下面支持着的是高圆木段,是一种高
跟。跟木上面才是由两片珠花的鞋墙和布鞋底合成,鞋头很尖。 (武功女子有的还把鞋头装上铁头,称为“铁屐桃”。)
随嫁时还有一个小凳柜,是专门作缠足的裹足布等物放置及坐洗足趾用的。现在这种小凳柜已经绝迹了,或许还有人家留作古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