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汕尾市府办发文通知,今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至4日,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放假办法,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