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快餐厅食用汉堡包,竟然买到一个发霉的产品。由于餐厅未给出一个满意答复,消费者愤而向消委会投诉。经过调解,快餐厅向消费者赔偿500元。
据胡先生介绍,前段时间他到潮南区胪岗一快餐厅消费,购买了汉堡等食品,在准备享用时,发现汉堡包严重发霉。外出吃饭的好心情一扫而光,胡先生当即与该餐厅进行交涉,但餐厅一直未给胡先生一个满意的说法。无奈之下,胡先生向潮南区消委会投诉。
潮南区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即与投诉人胡先生到该快餐厅进行核实。经过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反复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调解,快餐厅的负责人最终赔偿胡先生500元。
食品安全,一直是市民最为关注的话题。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汕头市各级消委会接到的投诉中,就有不少是关于食品问题。消费者黄先生前段时间向市某公司购买一箱啤酒,标签上注明的生产日期是2011年5月27日,但瓶身上的抽奖日期却显示2010年12月30日,黄先生觉得商家是拿以前的货出售,要求商家给个合理的说法,并向潮阳区消委会投诉。
潮阳区消委会向厂家进行调查核实,该厂的解释为:每年生产瓶盖包装物是提前批量生产的,而瓶身生产日期,则是每月按市场需求量而实际生产的日期标注的。由于生产量和销售量出现不同而造成瓶盖积压,使得瓶盖内日期与瓶身生产日期不一致。经调解,该啤酒厂与公司向黄先生道歉,赔偿该厂生产的啤酒30件,并补助往返路费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