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点咳嗽,想起家里还有几支咳嗽水,谁知道找出来一看,刚刚过期了。”市民陈先生说,这几支咳嗽水买的时候花了好几十元钱,现在过期了就得扔掉,十分浪费,“如果能回收就好了”。那么,过期药品能否回收呢?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
现象 超九成市民一扔了之
记者走访发现,生活中,很多市民家里都有一个“便药箱”,里面常备有感冒药、凉茶冲剂、止血贴、眼药水、肠胃药等,而不少市民表示生病时医生开的处方药吃不完也会顺手塞到便药箱里,往往再次整理这些闲置药品的时候,总能发现有些药物已经过期了或者因为包装不严密导致变质了。这个时候,大多数市民都会顺手将这些不能再用的药品丢到垃圾堆里去。
对于过期药的处理问题,记者随机采访了20名市民,发现超9成市民对家中的过期药品大多随生活垃圾一扔了之。其中,也有市民表示曾经考虑过过期药品能否回收的问题,但最终因为找不到回收机构而作罢。市民李小姐就告诉记者,几个月前她奶奶不幸去世,老人家身前患有糖尿病,去世后她常备的药品很多都还没有开封,由于找不到回收机构,最终不论是否过期,只能全部扔掉。
采访中,有市民建议,希望能够设立专门的过期药品回收机构,建立专门的过期药品回收系统。同时,有医生提醒,市民在对这些药物弃置过程中,应该妥善处理,避免二次污染。在丢弃过期药品的时候,最好不要连瓶罐一起丢弃,避免拾荒者或流浪人员捡后服用。
问题 过期药回收难
过期药品能否回收呢?记者就这个问题咨询了市区多家药品销售企业,得到的回复都是“没有回收”。其中,某药品销售零售店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咨询时表示,据她所知,每年仅有某品牌药厂会定期举办一两次过期药品回收活动。“但是他们只回收他们厂生产的药品,而且是未开封的过期药,并且只能换回同品牌的药品。”该工作人员坦然表示,该品牌药厂的回收活动其实只是宣传的性质居多。
记者通过网络查询发现,我国《药典》明确规定,一旦过有效期,药品就成为劣药,不仅药性失效,有些还可能发生霉变。同时,过期药品被明确归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属重要环境污染源之一。而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只规定了生产、经营、使用药品的企业与机构不得使用过期药品,却未规范公民处理家庭废弃药品的行为,也没有赋予药店和生产企业回收过期药品的责任。多年从事药品销售的药剂师杨小姐就表示,由于过期药品的处理在法律存在空白,所以目前业界在这方面的服务未能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