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下午,市区临江北路某小区一层铺面突然发生火灾。接警后,东山消防大队共出动4辆消防车18名官兵赶赴现场,揭阳消防支队中心先后调动特勤、揭东消防中队抵达现场疏散、抢救被困群众和扑救火灾,火势很快得到了控制,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揭阳消防支队防火处和东山大队调查人员随即展开了火灾原因的调查工作,经调查发现火灾原因是由于电焊工李某在西北角顶部进行氧割金属管道作业时,氧割产生的高温熔渣和火星引燃废旧冷库的泡沫所致。根据此次火灾原因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李某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编辑:蔡晓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