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
普宁市公安局池尾派出所经过精心部署、快速出击,分别在池尾和流沙等地接连捣毁2个盗窃团伙,一举抓获团伙成员5名,侦破盗窃案件16宗,缴获赃物摩托车14辆,作案工具“T型”撬、改码干扰器等物。 池尾派出所按照
普宁市公安机关“粤安13”专项行动推进会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打击重点地区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针对近期辖区治安实际情况,一方面组织民警在重点部位、多发路段加强展开巡逻伏击工作,一方面认真研析相关线索、摸清疑犯作案规律及落脚点,力争多擒贼破案保安宁。 3月20日13时许,该所根据掌握线索,直奔流沙南街道马栅村一出租屋,现场抓获涉盗疑犯陶某林(男,苗族,23岁)、罗某算(女,28岁。以上2人均为贵州省人)和甘某平(男,33岁,湖北省人)等3人,缴获赃物摩托车13辆,作案工具“T型”撬、改码干扰器等一批。 经初步审讯,陶某林、罗某算和甘某平3人分别交代:该盗窃团伙共6人分工明确,由甘某平和其他三名在逃人员负责盗窃摩托车,后由甘某平等人不定时将盗得摩托车运载窝藏于一出租屋,由陶某林负责改装车辆、拆牌和凿改车架号,由罗某算负责看管车辆、提供食宿和照顾团伙成员的日常起居生活。3人还交代自2012年10月份以来,分分合合,先后窜至流沙、白马、池尾等地盗窃电动摩托车共15宗的犯罪事实。 同日11时许,该所根据侦查获悉线索,迅速出击,在普宁市池尾街道西清村抓获涉盗疑犯黄某北(男,41岁,池尾人)和罗某坤(男,39岁,惠来县人),缴获赃物摩托车一辆。经查,黄某北交代于2013年3月18日下午1时许来到事主张某青位于燎原镇乌石村的家中,趁其不备盗走一把带遥控的电动摩托车锁匙。后于19日下午1时许,携带上述锁匙再次来到张某青家门口盗走一辆电动摩托车,并将盗得电动摩托车卖给流沙东街道的罗某坤。后罗某坤得知该车是被盗车辆,便转卖给他人并从中获利。 来源:
揭阳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