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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发现瓶装液化气“短斤缺两”可投诉

  “短斤缺两”是消费者深恶痛绝的现象,28日,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以下简称:市质计所)相关负责人做客“行风热线”直播间,针对市民反映的瓶装液化气重量不足等问题回答市民提问。该所负责人表示,市民遇到此类问题可拨打12365投诉。

  在当天的节目中,有市民十分激动地反映瓶装液化石油气总是“短斤缺两”,市质计所相关负责人对此做出了解释: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17267-98)规定,气瓶充装量是:YSP-15型钢瓶为14.5±0.5kg,YSP-10型钢瓶为9.5±0.3kg.也就是说,YSP-15型钢瓶的充装量在15千克到14千克之间,YSP-10型钢瓶在9.5千克至9.2千克之间。该负责人表示,市民在购买瓶装液化石油气后,可连瓶一起,称其毛重,然后减去气瓶瓶身上标的气瓶自重,其差值符合上述规定的则为够量,如有进一步的问题可拨打12365投诉。

  有市民反映其汽车同样加满汽油,所能够行驶的距离却相差100公里,怀疑加油站的加油机计量不准。市质计所的相关负责人认为,市民将油箱和车辆上的油表当作计量器具其实是一种误区,同时,加油量与行驶公里数的关系也并非总成正比。该负责人提醒司机:加油时应注意观察加油机上是否有圆形绿色直径45毫米的强制检定合格证,检定证上所填写的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若没有贴证或不在有效期内,该机计量准确度则不可信。

(编辑:林玉玉)

来源:揭阳新闻网   责任编辑:记者 陈启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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