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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正值盛夏,啤酒的销售日趋火爆。啤酒喝完后,多数消费者都知道大部分啤酒瓶被回收利用,却鲜有人知道这啤酒瓶有回收使用的期限。早在1996年,国家就出台了《啤酒瓶GB4544—1996强制性标准》,规定啤酒生产厂家必须使用B型防爆酒瓶,该标准建议,B瓶的回收使用期限为2年。
然而,记者走访发现,目前市面在售的瓶装啤酒,部分瓶子在超龄服役的现象,而多数消费者对此却并不知情。有关人士提出,啤酒瓶标准虽然早已制定,但其使用年限却非强制执行,不能起到实质作用。
近日,市民林先生从商店买了一箱啤酒,回家后发现,虽然酒的生产日期是今年5月,但啤酒瓶的生产日期却各有不同,有的标记B2007,有的则是B2009,林先生不免担心,这些已过保质期的啤酒瓶会不会存在安全隐患?
高龄啤酒瓶仍未下岗
在市区一家连锁超市的啤酒货柜上,记者看到,货柜上摆放着几种不同品牌的啤酒,各种品牌啤酒所使用的啤酒瓶上都标有专用标记B,但啤酒瓶的生产年份却各不相同,该超市销售的啤酒,大部分啤酒瓶的生产年份为2009年至2011年。然而,也有部分啤酒瓶超龄服役。在超市内一瓶酒促销台上,记者拿起一瓶635毫升、售价2.7元的啤酒,啤酒瓶的生产日期竟然是2002年,仔细一看,瓶子上多处位置已经刮花,底部也有磨损的痕迹,同一批次的啤酒瓶也有2004年、2005年生产的,其中有啤酒瓶已磨损得看不出生产的日期。
随后,记者又走访市区几家超市,发现在售的啤酒部分啤酒瓶的使用期限已超过2年。在市区一购物中心,某品牌的多瓶啤酒皆为2011年5月19日出厂的,但其瓶底所标示的生产日期却是不同的,分别2005、2008、2009年等不同的年份。2007年、2008年生产的啤酒瓶,显然已经超过了使用期限,而2009年生产的也面临着退休。
市民大多不知酒瓶有寿命
据了解,国家在1996年就出台了《啤酒瓶GB4544—1996强制性标准》,其中对酒瓶的耐内压力、抗热、抗冲击等指标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将啤酒瓶分为通用型和一次性两种。标准要求,啤酒生产厂家必须使用B型防爆酒瓶,每件产品应在瓶底以上20毫米范围内打有专用标记B,并印有凸状的年份和季度标志。在数字标识的年份后边,带有小竖杠或圆点,每个竖杠或圆点代表一个季度。
同时该标准还建议,B瓶的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如果B瓶的生产日期在两年以前,说明该B瓶已经超出使用期限,可以等同于非B瓶。
记者随机采访发现,多数市民并不知道啤酒瓶有使用年限。市民李先生表示:购买啤酒时一般只留意生产日期,从来也没有关注过瓶子的使用年限。市民陈伯则告诉记者,自己喝了十几年啤酒,还不知道啤酒瓶上有标识其生产日期。
啤酒瓶自爆划伤女童
【案例】:
啤酒瓶自爆划伤女童
据了解,啤酒瓶经过多次回收利用,强度会不同程度下降,在运输、清洗过程因磕碰、擦伤、划痕等因素也会导致材质老化,安全性能降低。近几年,每到啤酒的销售旺季,啤酒瓶爆炸伤人事件时有发生。
去年5月,市民宋女士2岁半的女儿被放在地面自爆的啤酒瓶碎片划伤。碎片正中其左下眼睑处,肌肉外翻,血流不止。虽然被及时送往医院抢救,但14针的缝合让小女孩脸上留下一道3厘米的疤痕。
市民刘女士也经历过啤酒瓶爆炸的事件。有一次,刘女士从箱子里取出一瓶啤酒,啤酒瓶刚提出箱子,就砰地一声在刘女士手中爆炸,刘女士吓得转过脸去,感觉左脸颊一阵凉凉的,以为是被啤酒溅到,用手一摸,才发现满手是血。刘女士的家人忙将她送到医院治疗,医生为她的伤口做了清创缝合处理,共缝6针,其中2针缝在眼睑内侧,其余4针在左下眼睑处。
强制性标准能否强制执行?
【声音】:
强制性标准能否强制执行?
关于啤酒瓶的使用年限,《啤酒瓶GB4544—1996强制性标准》中有明确建议,但这个建议并非强制性的规定。因此,有市民提出,强制性标准如果能强制执行,可以规范啤酒生产企业的行为,消除过期酒瓶存在的安全隐患。
我市一家啤酒生产企业的张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回收旧瓶子再利用是目前啤酒行业的普遍做法,一来啤酒瓶是可以回收再利用的,二来是为节约生产成本,采购一个新的啤酒瓶是0.9元,而回收一个旧瓶子的运行成本是0.5元。该负责人表示,回收后的旧啤酒瓶需经过一套全自动的检验设备进行检验,淘汰不合格的啤酒瓶。
然而,在采访时,不少市民对过期啤酒瓶存在的安全隐患表示担忧。市民郑先生表示,目前一些啤酒的生产厂家为节约成本,在回收旧啤酒瓶时,只要觉得啤酒瓶看上去完好无损便加以使用,并不在意啤酒瓶的生产日期。殊不知啤酒瓶经过反复多次的使用和运输过程中的碰撞,质量已大打折扣。节约生产成本固然重要,但把好质量关才能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郑先生说。
一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啤酒瓶的标准虽然早已指定,但其使用年限却非强制执行,使用怎样的啤酒瓶,是否使用已过两年保质期的啤酒瓶,主要还是取决于企业的主动选择。
本报记者蔡晓丹实习生张史菁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