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广州8月7日专电广东省汕头市在全国率先设立精神病防治康复救助基金,并不断从制度机制上完善,建立健全了贫困精神病人特殊医疗保障体系,实现贫困精神病人救治全覆盖。
近两年来,汕头共为1880人(次)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住院医疗;为4181名患者提供持续优质社区服药服务,取得明显社会效益。精神病人肇祸肇事案件从历史上每年最高500多宗下降到30宗左右,肇祸率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
2009年4月,在初步调查摸底后,汕头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方案,正式设立启动精神病防治康复救助基金,为全市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住院治疗和社区服药治疗等服务。
如今,汕头市构筑起了精神病救治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民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以市级财政预算为主,区(县)财政适当配套,有关基金多方筹集,同时接受社会捐赠。列入财政预算并且逐年增加,市级财政2011年预算安排了650万元,加上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募捐等其他渠道投入,基金已达到年1000万元左右的规模,较好地改变原来资金不足的局面。
——通过制度安排,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由残联协调、负责精防基金日常工作,把涉及精神残疾人统筹、保障、康复、治疗等不同职能的部门紧密联系起来,形成一个较有效率的执行体系。
——发挥精防基金实效,完善重点监护,全面监护,跟踪监护链条。重点监护是对经济困难的重症精神病人实行全保障救治;全面监护是对全市4000余名病情相对稳定的患者提供免费诊治服务;跟踪监护是采取政府、企业和非盈利机构合作的方式,向企业、农场和托养机构购买一定的岗位和服务,免费提供给住院治疗后基本痊愈的对象,进入住宿型工(农)疗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目前汕头市已设有2家托养机构、3家工(农)疗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