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近日从饶平县卫生部门获悉,去年以来,饶平县抓住被省定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的契机,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有效地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据了解,2010年,该县加强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全县共投入县直医院、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和医疗器械购置资金达1852万元。该县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011年,全县参合人数达到818237人,参合率达到99.95%,基本实现全覆盖。2010年合作医疗报销补偿达48.46万人次,补偿金额达10826万元。该县积极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和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从2010年9月1日起,全县所有基层卫生院采用国家和省基本药物目录内药物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至去年底,全县基层卫生院采购基本用药品种总额共1301万元,取消药品顺加作价15%,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减轻患者医疗负担239万元。同时,县人民医院、华侨医院、县保健院三家县直医院网上药品阳光采购4260万元,占应采购药品总额的99.6%,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减轻病人医疗负担,切实解决“看病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