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交警部门在市区严查酒驾
一醉猫被处行政拘留15天
图为昨晚执勤交警正在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
新春佳节,各类聚会增多,酒后驾驶成为春节期间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隐患。昨天是我省春运期间第三个交通宣传主题日,昨晚,潮州市交警支队市区大队结合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主题,在市区设点开展查处酒后驾驶行动,共查处酒驾2起,其中醉驾1宗。
昨晚9点半左右,在潮枫路易初莲花路段,交警拦下了一辆私家车检查,在与司机简短的交谈中,交警已经闻到了浓浓的酒气。经过检测,这名驾驶员的酒精含量为142mg/100ml,达到醉驾的标准,交警当场暂扣其机动车和驾驶证,处1500元罚款,并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天,随后将其带回交警大队。昨晚,执勤交警还在金山大桥引桥检查卡点查获另一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交警对其暂扣车辆和驾驶证,扣6分,罚款300元。此外,执勤交警还查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40多起。
昨晚,记者在市内金山大桥、潮州大道、潮枫路三个交通卡点采访发现,经过去年的酒驾整治,潮州市广大驾驶员的自律意识有所提高,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有了明显下降。
新春佳节是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高发期,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交警将加大查处力度,针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实施不定时、不定期的突击整治,对查处的醉酒驾驶员一律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治安拘留并罚款,驾驶证扣12分,吊销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