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0月28日)上午,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戎铁文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22名组成人员有20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人员,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审计局、财政局、教育局、水务局、国土局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查和批准了2009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听取了市审计局关于2008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听取和审议了汕尾市201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汕尾市2009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草案)》;通过了《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汕尾市200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通过了《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各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报告,表决通过了《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通过了《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通过了《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