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揭东县公安机关对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扰乱公共秩序和阻碍执行职务的沈某龙、沈某卿、沈某添等8人依法传唤,并经调查取证,予以依法处理。
据了解,10月11日晚,揭东公安机关接泰都公司报称,该公司2部东风汽车和1部铲土车被石港村部分村民强行推下池塘,希望公安机关出警处置。据公安机关调查,因经济建设需要,10月9日泰都公司按地都镇政府要求,开始对泰都公司连接池西路路段进行填土修整。10月11日晚7时40分,部分石港村民在沈某龙、沈某阳等的煽动下,以工程建设影响生产为由,到施工现场强行阻挠施工,并且恐吓威迫司机将施工车辆2部东风汽车和1部铲土车驶下池塘,造成施工车辆严重受损。同时组织村里部分村民搭棚看守,非法扣留施工单位车辆,不让拖离。事发后,地都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10月17日组织镇综治办有关单位准备将被石港村村民非法扣留的2部东风汽车和1部铲车拖离修理。沈某龙、沈某阳等又纠集部分村民到现场阻挠,使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而且又将1部准备拖车作业的钩机扣留破坏,造成钩机严重受损。经物价部门估价,事件共造成损失7680元。
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沈某龙、沈某阳等2人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被刑事拘留。沈某卿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沈某添、沈某乳等5人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