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人先正己。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自己必须首先做到
●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行为 “零容忍”。2014年全市共有3名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被立案调查,其中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调离纪检监察队伍
“忠诚可靠、服务大局、奋发有为、执纪为民”,这既是我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谨记于心的“十六字训令”,也是对这支战斗在反腐第一线干部队伍素养的高度概括。2014年,市纪委监察局始终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把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穿于队伍建设全过程,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
严要求,作表率
正人先正己。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这是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直河在很多场合中都强调过的一句话。
这一年来,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坚守党的纪律,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带头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带头践行公开作出的“六项承诺”。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一再明确“四个不准”的纪律要求: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漏工作中的秘密。“四个不准”划设了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用权的基本规则,严明了纪律“红线”。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纷纷联系实际制定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落实措施,特别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项做起,认真执行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发挥表率作用。
严教育,强素质
强素质,必须重教育。一年来,市纪委监察局通过开展系列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意识、宗旨意识、法纪意识和表率意识,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水平。共组织班子成员为机关干部上辅导课19场(次),带领机关干部参加辅导学习报告会2场,支部读书活动19场(次),观看专题教育片6场,并举行学习心得体会交流和“考学”活动。
2014年,全市镇街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实现全面轮训一遍;市、县纪委和派驻机构一大批业务骨干先后被选派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这仅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从严教育干部的一个缩影。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开门纳谏、主动接受监督,通过发函征、群众提、当面听、自己找、互相谈、上级点、集体议等方式,广泛征集意见建议,查摆自身存在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领导班子制订整改措施71条,班子成员共制订整改措施230条,并逐一落实整改。
大树扎根于沃土,高楼立足于基石 .在严格教育中,市纪委监察局注重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听基层群众上党课、为基层群众做形势报告、在基层群众的见证下重温入党誓词、与基层群众共同参加公益劳动……为了使教育更接“地气”,还通过认真开展问题村帮扶整顿、“双联双促”、扶贫“双到”等专项工作,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基层群众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在帮助解决基层困难的同时,不断密切纪检监察干部与人民群众的情感。
严管理,正作风
机关队伍自身要是偏出一寸,纪检监察事业就可能偏出一丈。
为防止纪检监察干部言论不当、作风不正、行为失范,市纪委制定出台了《揭阳市纪委监察局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和《揭阳市贯彻〈广东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和内部约束制度,明确列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二类禁止性行为以及违反“十二不准”相关规定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机制措施。深入推进机关“五位一体”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着力规范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法纠风权、干部任用权和资金资产管理权等权力,坚决防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同时,健全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信访积案排查、包案化解等工作机制,制订并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教育培训、行为规范和请示报告等制度,促进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创建学习型机关,组织修订队伍建设工作规划,加大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轮岗和挂职锻炼力度,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树立了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选人用人导向,营造了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严监督,零迁就
谁来监督监督者本身?市纪委监察局在2014年的工作实践中给出了答案: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
市纪委监察局采取“两条腿”走路的办法,一方面,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特约监察员,对纪检监察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进行监督。开展“走进纪委”民主恳谈活动,虚心倾听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和基层党员群众的批评意见。另一方面,设立干部监督室,坚决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零迁就”,做到有案必查、有信必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纵容、决不包庇袒护,坚决揪出“无间道”、清除“害群马”,切实杜绝“灯下黑”。 2014年全市共有3名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被立案调查,其中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调离纪检监察队伍,有力地维护了我市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