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纪委直接立案查处党员干部46件,其中县处级15件,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各项主要办案指标创建市以来新高,立案总数、结案数、乡镇立案数分别列全省第四位、第三位、第二位
2014年,在市委和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彰显了市委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
这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83件,结案649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件,挽回经济损失2798万元。其中市纪委机关自办案件46件,涉及县处级干部15人,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立案303件。立案总数、结案数、乡镇立案数分别列全省第四位、第三位、第二位。各项办案指标均创建市以来新高,交出了一份漂亮的办案成绩单。
狠打“老虎”不手软
“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最严肃的执纪、最严厉的问责,同时也能形成最有效的震慑。”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直河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反腐败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善作善成、久久为功。”
去年来,市纪委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紧盯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亮出“利剑”,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5件,其中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特别是严肃查办了高新区原党委书记陈方浩、大南山侨区原区委书记袁广通和惠来县有关部门违规招工案等一批大案要案,形成强大震慑。
与此同时,推动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办案力度,查办了一批在当地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勤拍“苍蝇”不含糊
近年来超过70%的信访举报是反映农村问题,主要集中在农村土地、财务及惠农资金等方面。针对这种实际,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下大力气,勤拍“苍蝇”不含糊,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一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害群之马”,出实招、动真格、见实效,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维护群众利益,增强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信心。
2014年,全市共接受群众信访举报1651件,比增9.1%,初核违纪线索1180件,比增67.9%.立案683件,比增40%.乡镇(街道)纪委立案303件,连续多年实现乡镇办案率100%.
攥紧铁拳不放松
腐败的本质不是体制问题而是管理问题。扼制腐败关键是廉政管理的力度一刻都不能放松。加强廉政管理,就等于攥紧了反腐败的铁拳。这只铁拳可以惩恶扬善,给现有腐败行为以最有力的打击,对违法违纪人员予以应有的处理乃至清除。
去年以来,市纪委进一步健全完善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主导地位,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促使办案人员力量互助、办案手段优势互补、办案工作整体联动。
组建办案“人才库”。针对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手、技术手段等较为欠缺的“短板”,重点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财政、税务、国土、建设等部门挑选具备谈话突破、外围调查、财会审计等办案能力和具备金融证券、工程建设、土地批租等专项业务知识的骨干人员,组成办案“人才库”,为查办案件提供人才需求和业务支撑。
强化纵向联动、上下聚力。市纪委积极探索纪检监察系统内部上下联动办案模式,向上争取省纪委、市委的大力支持,确保案件公正查处、顺利突破;向下实行联合办案、交办案件,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办案力量整合为一体。
同时,市纪委还强化与司法、审计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完善线索移送、疑难会商等一整套协查协作机制,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聚力合围”的办案工作格局。在查办重大、复杂案件时,充分利用审计成果作为案件的突破口,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合作攻坚的整体优势,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参与办案,使查办案件工作从“单打独斗”向“集团作战”转变,形成强大合力。
文明办案不越规
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坚持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实现了两者的有机统一。
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必须重事实、重证据,用事实说话,用党纪条规说理教育,用文明的语言和行为去感化,让被调查人员心悦诚服,在心灵深处真正接受教育,悔过认错,从而实现案件突破,办出铁案。同时,进一步严明安全责任、严格办案程序、严抓规范管理,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堵塞漏洞,确保万无一失。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还进一步健全教育谈话制度,充分发挥廉政谈话、廉政教育的作用,帮助党员干部少犯错误、不犯错误。注重“抓早抓小”,针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开展信访约谈、提醒谈话等,防止小错酿成大患。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注重坚持“四个原则”,严格做到“三个区分”,努力实现“四个转变”,力求使更多党员干部既能干事又不出事,保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实施信访约谈、函询75次(件),为195名党员干部澄清信访举报问题。
值得一提是,去年,我市完成市纪委办案点升级改造,全面落实“四有”办案安全管理制度和“六位一体”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了一套办案安全保障管理制度体系。推动各县(市、区)纪委建成专用谈话室,为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