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发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抓落实、求实效观念,实现督促检查工作常态化,切实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通知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围绕“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幸福新揭阳”的总目标,重点抓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以及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通知要求,重点要加大情况通报和问责力度。对抓落实成效明显的,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交流推广,通报表扬;对进展缓慢、推进不力的,向其主要负责同志下达督查令,或由上级政府负责同志进行约谈,责成其报告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完成。对确因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或公开曝光。对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发现落实中存在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等情形,要及时将相关情况和线索移交监察机关立案调查,严肃追究。
通知强调,要加强督查队伍建设。要充实配强督查干部队伍,保证各级督促检查机构必要的工作条件,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形势任务相适应。要抓紧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杨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