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们、同志们:
今年来,在各地、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充分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全面打响了火灾隐患整治攻坚战,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全市火灾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但消防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反复性的特点,特别是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的易发、高发期。因此,全市一定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继续完善消防治理体系,扎实推进冬春防火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首先,各级政府必须加强对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开展针对性、常态化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和经常性、普及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加大投入保障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车辆装备建设,科学编制和严格落实城乡消防规划,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夯实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大力提升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努力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
其次,各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充分发挥行业、系统主管职能,切实抓好本系统、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要突出源头消防安全治理,依法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建设、规划、教育、民政、卫生、文化、安监等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证照。质监、工商、消防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检查,坚决查处违法行为。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无偿、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再次,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推行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工作机制,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备案抽查手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必要的消防经费投入,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要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和消防设施日程维护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尤其是要杜绝发生“二合一”、“三合一”等违规住人消防违法行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要实施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监管,真正落实“户籍化”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最后,呼吁广大公民要积极、踊跃地参与消防工作。要依法履行公民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成年公民要积极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要围绕“找火灾隐患,保家庭平安”这一主题,主动学习消防安全常识,掌握消防安全技能,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积极、主动地通过“96119”电话进行举报,形成“人人关注消防、共建平安家园”的良好氛围。
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目标,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全力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为“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幸福新揭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