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静莹 陈洪镔 李岱娜 张琳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党历史上首次以“依法治国”作为主题的中央全会,法学界人士的关注更深一层。公报中,“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律师法学家可以晋身法官检察官”等新提法引起了我市法学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大家认为,全会提出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总目标之一,从根本上肯定了法治的基础性作用,法治中国建设迎来了春天。
市法学会会长廖文松认为,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这是中央为了更好地确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而提出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后,具体做法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例如,执行权应当怎样分离出去?廖文松认为,应该交由其他司法机构主管或设立专门的执行机关,使之相对独立,这样可以起到制约作用,增强法律效力,避免利益纠葛,让老百姓在每一件案件的判案过程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公正。对于公报中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廖文松指出,巡回法庭与普通地方法庭相比,受地方党政制约较少,办案更加独立,这样有利于审判权的独立。“公报中还提到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这也是为了确保审判权和检察权的独立,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廖文松表示,市法学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报告,进一步服务好我市中心工作,为汕头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和支持,促进全社会培养法治意识,让法治真正深入人心。
市律师协会会长郑耀阳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这是一个长足的进步,体现了党对法治建设专业化的认可。虽然近年来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呼声在法学理论界、法律业界日高,但由于缺乏足够的政策和法律依据,故在实际上难以推行。“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始终是要靠具体的人来加以实施。构建专业化的法治队伍,确立正确的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法的力量,从而保障党和人民利益的实现。建立“从律师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也将极大提高执业律师的政治地位,开拓职业上升空间。
“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良法应当先行。”市委党校法学副教授、法学博士冯祥武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真正抓住了建设法治国家的牛鼻子。建设法治国家,首要的任务是要推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出台良法。
冯祥武说,在法治国家中,法律本身必须是追求公平正义的良法,以便尽可能地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此,十八届四中全会特别指出,国家立法“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如果用群众路线来解释,就是国家立法不能偏离群众路线之“一切为了群众”的宗旨。良法之所以是良法,因为它尽可能多分配权利给人民群众。在当前我国贫富差距日益拉大国情下,我国应当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基础上,出台更多追求社会公正,实现共同富裕的“良法”,进一步完善我国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例如《遗产税法》、《反就业歧视法》等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