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婉萍)“醉驾入刑”如今可谓是家喻户晓,不过现实中仍有人“天真”地以为,自己醉驾受伤也是事故受害者,就可以抵消一切责任。近日,市交警金平大队不辞辛劳驱车千里追踪,远赴江西省景德镇市将一名在逃醉驾嫌犯龚某缉拿归案。在外“逍遥”近一年的龚某至此才明白,即使自己受了伤,醉酒驾驶也同样需要担负刑责。
2013年9月18日晚8时左右,在金平工业区一企业打工的江西景德镇浮梁县中年男子龚某,无证驾驶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搭载朋友准备从汕头市区前往揭阳地都。当车辆行驶至大学路鸡笼山路口时,与对向一辆准备左转的大货车发生了碰撞。龚某因头部受伤被送至医院进行救治。事故发生后,接到群众报警的市交警金平大队民警也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开展勘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对龚某进行了血样提取。经检测,龚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68毫克/100毫升,已涉嫌醉酒驾驶。鉴于龚某伤重尚需住院医治,警方未对其实施强制措施。然而,在住院治疗期间,龚某却与事故另一方大货车司机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取得对方支付的3万多元赔偿费,数日后即溜之大吉。
发现龚某逃离,交警金平大队随即展开网上追逃,并多次与龚某家乡的辖区派出所、村委会联系,请对方协助动员龚某回汕接受处理,但均未果。近日,交警金平大队派出事故中队3名民警,专程驱车近1000公里奔赴赣北,在景德镇市珠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的大力协助下,成功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龚某,并将其押回汕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