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彤兰)随着汕潮揭三市公积金跨市互贷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乐意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记者采访了解到,截止2013年底,我市累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52.27亿元。
32岁的林先生是一名小学老师,最近他用公积金购买了一套110平方米的新房子,除了能够按政策提取公积金帐户中的存款外,还通过公积金贷款20年,补充了购房款的不足。陈小姐在单位附近买了一套40多平方米的小公寓,总房价约40万元,用自己的公积金贷款10年,每月只需偿付1000多元,她觉得,比自己原先花2000元去租房还合算。泰安地产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前来买房的年轻人,很多都用公积金贷款。从购房的人群看,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占了约50%以上,低息、便捷的公积金贷款业务,越来越受年轻人的喜爱。
与此同时,随着汕潮揭三市公积金跨市互贷的实施,近期,前来咨询公积金跨市贷款的职工也越来越多。记者昨天下午采访获悉,目前,我市已完成了3宗跨市公积金贷款的发放。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跨市贷款业务实施细则:凡在潮州、揭阳二市任一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或配偶任一方的实际工作地点或户口在汕头市,或者本人父母、子女或配偶父母等直系亲属的户口在汕头市,且在潮州、揭阳市没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或已办理过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并结清房款,而需在汕头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跨市贷款。据统计,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全市累计归集的住房公积金总额133.42亿元,累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达52.2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