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婉萍 实习生 许岱琳)汕头是省确定的社会信用建设试点城市之一。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信用建设,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近日,记者了解到,我市已研究起草《汕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拟在国家社会信用体系规划纲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出台后再完善公布,为汕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开展提供规划蓝图。同时,还研究起草了《汕头市社会法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实施办法》,正在与省的办法衔接。这些信用政策文件的出台和逐步完善,为我市信用体系建设的规范运作和管理打下了良好的法制基础。
据悉,目前我市重点围绕市场准入、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和工程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和社会保障等领域,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和服务,已初步建立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如实行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对“药品安全‘黑名单’专栏”中公布的违法生产经营者,记入监管档案,并采取增加检查和抽验频次、责令定期报告质量管理情况等措施,实施重点监管。又如对进出口企业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制度,开展进出口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把进出口企业信用等级作为调整检验检疫监管措施的重要依据之一,按不同等级实行优惠扶持与不同监管。
此外,我市还实施“增信融通”计划,成立专门金融服务团队为申报企业提供贴身服务,指导企业通过规范建设,增加信用额度。截至2013年末,全市纳入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户数共7130户,申报加入“增信融通”计划企业有730家,已成功获得银行融资支持的企业有596家,实际授信额度达到37.5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