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魏盼生)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使更多的职工受益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市房管部门近日出台新的便民举措,对我市商品楼房销售中出现同一套房“一房二证”或“一房多证”的住宅,只要符合条件的可合并为“一套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据悉,近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解决首批14宗“一房多证”户。
据介绍,在2006年国家出台了稳定住房价格的“90/70%”政策,即90平方米的户型比例占了70%,但在实际销售过程中,不少开发商将两套小户型合并成一套较大户型一起销售,但需办理两套房产证。根据现行住房公积金政策,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少职工因购买了“一房二证”或“一房多证”的住房而失去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利。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常务会上专题研究解决。去年,市房产、国土、规划三部门研究出台了解决我市商品房“一房多证”问题的处理意见,切实解决遗留问题。今年初,市房管局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出台实际业务操作细则,并在短短2个月内协调有关开发商、银行以及房产发证中心、交易所等,出台操作细则,统一申请格式,方便市民申请办理。
据悉,在2007年4月30日至2012年8月16日期间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包括合信星湖城、山海豪庭、天华美地三期等27个项目。这些项目部分属于“一房多证(房中房)”房产,因该套房产实际共用一套生活设施(同一进户门、水电系统、防盗门对讲系统、邮信箱及通讯网络设施、有线电视线路、管道煤气等),符合汕房产通〔2013〕60号、汕房产通〔2013〕66号文件要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可申请合并一套房产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此外,对已办理抵押登记的商品住房,目前不予办理合并为一套的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