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婉萍)日前,我市出台《汕头市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各区县政府、市各部门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全程监管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据悉,我市将组织督查组分赴各区县、市直部门进行督查。针对督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各地各单位必须进行认真梳理,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并于10月底前完成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建章立制计划。对未按期整改的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不进行认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